甘肃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重要通知!******url:https://m.gmw.cn/2023-01/04/content_1303243237.htm,id:1303243237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22〕133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12月29日
“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21〕30号)精神,建设科学高效的市场体系,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企业平均开办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以内;市场运行更加规范,线上线下市场得到有效治理;产品设施安全可靠,全省食品安全满意度达到88%以上,药品上市合格率达到100%,重点监管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发布省、市地方标准500项以上,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73%以上;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充分激发,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5件,商标有效注册量达到20万件;监管效能全面提高,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多元共治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现代化市场准入服务体系。
1.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对清单内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分类确定改革举措,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经营范围登记与经营许可衔接,依托企业登记系统和甘肃省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与其他行业部门间数据共享,加强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和公示,提高市场主体办事便利度和可预期性。(省政府办公厅(省大数据管理局)、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任务均需各市(州)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2.提升市场主体登记规范化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制度,提供统一的市场主体登记服务。落实企业登记告知承诺制。加大住所与经营场所分离登记改革力度,同一场所可登记多个市场主体,进一步释放场地资源,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建设全省统一的市场主体档案管理平台,畅通市场主体档案数据存储、归集、交换渠道。(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企业开办便利化服务。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窗通办”,落实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国家标准,逐步实现企业开办跨区域无差别办理。建立市场监管、公安、人社、税务、银行等常态化数据查询共享机制,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广泛应用。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持续开展“送照到家”等“甘快办”便企服务,推行食品经营许可等事项“告知承诺”和“证照联办”,提升市场主体从开办到开业速度。(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完善普通注销登记制度,通过改革企业清算公告发布渠道、减少公告等待时间、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豁免提交清算报告等方式,进一步简化普通注销登记程序。扩大简易注销适用范围,将简易注销公示时间压缩至20天,完善简易注销登记容错机制,允许市场主体纠错补正后再次申请简易注销,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强制退出制度,对因经营异常、违法失信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市场主体,依法实施强制退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加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监测和分析,建立市场主体发展实时监测机制,提升支持政策精准性。用好用足税收、信贷、社保等政策,服务新设市场主体发展需求。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拓宽知识产权运用转化融资渠道,积极引入各种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投资和信托、保险等机构及其管理团队,推动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专利保险、专利权作价出资入股。(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人行兰州中心支行、甘肃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扶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充分发挥甘肃省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个体劳动者(私营企业)协会等组织作用,有针对性地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等服务,提升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综合竞争力。落实“不来即享”惠企政策,实施市场主体培育“五转”(自然人转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转企业、一般企业转规上企业、规上企业转股份企业、股份企业转上市企业)工程,不断壮大市场主体。强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巩固和扩大党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中的覆盖面。(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金融监管局、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着力为市场主体减费降负。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开展违规涉企收费专项治理,重点查处政府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以及教育、医疗、交通运输、金融、水电气暖等公共事业收费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平台企业价格收费监管,引导平台企业合法合规经营,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贯彻落实《甘肃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完善商标、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保护政策。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治力度,有效遏制恶意侵权、重复侵权和群体侵权行为。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标准和司法裁判标准统一。培育发展知识产权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和公证机构,快速化解各类知识产权纠纷。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市州及重点开发园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市州设立区域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林草局、省市场监管局、兰州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增强市场主体创新动能。围绕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专利密集型企业开展企业经营类专利导航,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加快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为社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等全链条技术服务。实施专利转化行动,推动高校、科研院所与中小企业对接,促进专利奖获奖项目、创新大赛获奖项目等与投融资机构对接,加快转化重大专利技术成果。建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直通机制,促进高校、科研院所未充分实施的“沉睡专利”在中小企业转化运用。加强新经济监管工具创新供给,引导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康规范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日常涉企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推进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杜绝随意检查和任性执法。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科学化水平,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行业、抽查事项、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及时向社会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实现监管“无事不扰”而又“无处不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1.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适时更新市场监管权责清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市场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执法尺度、标准,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相关规定,综合运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方式,加大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开展普法工作和法治教育,建立常态化普法教育机制。(省市场监管局、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现代化市场秩序治理能力。
12.提升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效能。落实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则,制定出台《关于强化反垄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的意见》及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引和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加强平台经济、科技创新、信息安全、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合理收费、指定交易、搭售商品、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等行为,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示范园区、示范企业,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力度,及时制止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全面加强平台经济监管。加强网络交易合规管理,组织开展“电商点亮”行动,督促平台企业落实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商品质量等的审核把关和监督责任。加强线上市场监管部门协作,推动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信息共享。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和合规经营,严厉查处“二选一”、低价倾销、强制搭售、歧视性待遇、大数据杀熟、屏蔽封锁、刷单炒信等违法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信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提高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水平。落实线上线下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法定职责。加强食品药品、保健用品、防疫用品、老人儿童用品等民生商品的线上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规范线上营销秩序。加强互联网广告整治力度,落实平台企业审核责任,严厉查处线上线下市场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加大网络传销的防范和打击力度,规范线上市场价格行为。密切关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竞争态势,有效防范虚假宣传、侵权假冒、误导消费等问题,及时查处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现代化统一市场制度规则。
15.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制度规则。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推进地区和行业涉企政策、标准、规则协调统一。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行政策制定机关内部统一审查,推行重大政策措施部门联合会审制度。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情况督查和效果评价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情况。推行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强化第三方评估结果的运用。(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6.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禁止违法违规出台歧视性政策措施,及时纠正指定交易、限制商品要素在地区间自由流动、阻碍异地经营、妨碍公平竞争等行为。保障市场主体登记自主权,不得对企业跨区域迁移设置障碍。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探索建立数据要素流通相关制度规范,加强数据安全管理,依法打击数据交易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准入,进一步完善甘肃省电力市场交易规则,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强与周边省(区、市)监管联动,协同试行更高水平更大范围的“跨省通办”、联合执法等措施。加快推进准入、信用、知识产权保护、认证认可、品牌建设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制度规则有效衔接。(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甘肃能源监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现代化质量政策和技术服务体系。
17.加强质量宏观管理。出台《甘肃省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逐步完善大质量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优化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机制,加强质量统计监测,开展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强化质量激励作用,开展政府质量奖培育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和个人争创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深化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加强企业质量人才培养。鼓励支持各地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持续深入开展“质量月”“品牌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计量测试服务体系。筹建镍钴资源综合利用、真空装备等国家或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为产业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的计量测试服务。加快推进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围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等领域,新建180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深入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和保障体系。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国家型式评价中心、甘肃省计量测试基地一体化建设,打造计量科技创新基地,促进计量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19.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统筹推进《甘肃省标准化条例》实施和配套制度完善,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开展标准化服务提升行动,提升标准供给质量,建立体现甘肃特色、先进实用的标准体系。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结构,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制定高水平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鼓励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及行业标准。引导企业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以标准化促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完善质量认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质量认证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认证品牌。加强认证机构监管,健全质量认证激励引导机制,大力推进各类认证制度实施,打造质量认证升级版。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为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技术指导、质量管理诊断和精准帮扶等服务,帮助更多小微企业解决发展中的质量管理难点及瓶颈。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推行企业承诺制,在市场采购、行业管理、行政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广泛采信认证结果。(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1.推进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深化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改革,促进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加强检验检测服务品牌建设,完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布局,在特色农产品、压力管道、工业产品检验检测等领域建设20家以上省级质检中心。加强认可管理,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认可服务,推进认可结果国际互认,增强国际市场服务。(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2.发挥质量基础设施集成优势。加强民生计量工作,持续开展对集贸市场、加油(气)站、餐饮业、商店、眼镜店的计量专项检查,加强对商品定量包装、过度包装的计量监督。加强对重点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标准有效实施。推动“甘味”“陇字号”等区域公用品牌认证,大力推进节能节水、资源再生利用、绿色低碳、环境保护、现代农业、旅游服务、健康养老、中药材、有机产品等自愿性认证和高端品质认证,提高产业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场认同度。加强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检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篡改检验检测数据等严重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23.推动产品质量提质升级。全面提升制造业产品质量水平,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提高到94%左右。以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为牵引,分行业分层次采取质量提升措施,开展质量技术服务进企业活动。深入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商标品牌、文旅产业商标品牌,让“厚道甘肃、地道甘味”“交响丝路、如意甘肃”等商标品牌享誉国内外。支持企业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生产,加大“专精特新”产品研发生产力度。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开展制造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推动省级工业产品质量标准符合性认定。(省工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服务业品质,提升服务业标准化水平,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发展。持续开展服务业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公共服务、住建、医疗、旅游、文化、交通、养老、家政等重点领域服务质量提升。强化“商品+服务”终端供应者主体责任,推行重点行业经营者合同格式条款公示和质量自我声明公开,扩大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范围。开展服务质量监测分析和通报工作,实施广告业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和公益广告振兴行动,促进全省广告业健康发展。(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旅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25.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深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加强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控制,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用药和非法添加行为。严把粮食收储和出库质量,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加强县(市、区)、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规范化建设。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全面推广“陇上食安”一体化智慧监管平台的运用,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管理制度,全面实现风险分级动态管理。面向医院、学校、托育机构等重点场所,科学布局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点,提升风险监测覆盖面和问题发现率。加强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与评价性抽检,推进“你点我检”“你送我检”常态化,稳步实现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每年5批次/千人目标。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对违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等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严厉处罚,大幅提高违法成本。(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粮食和储备局、兰州海关、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提升药品安全治理能力。提升地方药品标准,制定发布《甘肃省中药炮制规范》《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第二册)》。开展甘肃大宗地产中药材产地加工试点,建立道地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及生产加工技术规范。提升审评审批服务能力,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推动仿制药质量提升。开展常态化药品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互联网药品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完善互联网销售监测机制。加强疫苗监管能力,建立疫苗全链条监管工作流程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快推进甘肃省生物制品批签发中心(药物安全评价中心)建设。全面推行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完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风险分级机制。规范化妆品备案管理,持续加强特殊化妆品、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品种的重点监管和风险监测。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哨点建设,探索药品不良反应主动监测模式。调整优化省、市、县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职责,强化省、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协同。加强省级药品和疫苗检查专业化机构建设,推进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网络违法违规售药、医疗器械“清网”、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惩重处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7.保障特种设备运行安全。加强特种设备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加快特种设备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形成以数据归集、风险预警、应急处置为核心的特种设备监察体系,实现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监察等环节的数字化监管。加大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建立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确保安全规范使用特种设备。加强特种设备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探索改进电梯维护保养模式和调整电梯检验检测方式,鼓励电梯、气瓶生产和使用单位投保相关保险,发挥保险的他律和风险分担作用。做优做强检验技术机构,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和服务保障能力。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优化应急机制,不断提升特种设备风险预警、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调查处理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甘肃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创新生产用工业品监管制度,采取认证检测等方式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推动企业建立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加大消费品安全监管力度,鼓励企业建立主要消费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加强产品伤害监测及干预,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实行严格的产品责任和惩罚性赔偿。提升产品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加大产品监督抽查经费保障,提升重点监管工业产品监督抽查覆盖面,强化监督抽查后处理。加强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监管,严厉查处质量低劣、违反强制性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产品,坚决防范和遏制质量安全事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水平。加强消费投诉信息分析,及时发布消费风险报告,提升消费者自我预防风险、依法维权能力。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消除消费领域的信息不对称,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简化消费争议处理程序,鼓励小额消费纠纷案件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快速处理。试点开展消费纠纷“云调解”,降低群众维权成本。加大消费维权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违法广告、价格欺诈等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支持消费者协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推进消费维权制度建设,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完善和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产品质量“三包”等制度,推动“七日无理由退货”从线上向线下延伸。(省市场监管局、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旅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市场综合监管效能。
30.完善市场监管基础制度。持续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商事登记、信用监管、消费维权、执法办案、食品安全、知识产权等重点领域配套地方性立法工作,运用法规制度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加强配套规章制定,细化法律法规要求,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完善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市场监管基础制度和公平竞争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健全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合理划分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事权,厘清监管职责,配优监管资源,动态调整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明确案件事权划分。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要求,厘清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责边界,推动跨行业、跨区域执法协作,促进行业发展和统一市场监管。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执法办案机制。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大力培养跨领域跨专业复合型执法人才。(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2.创新丰富市场监管工具。完善阶梯式监管工具,针对不同的违法情节情形,选用不同的监管工具,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实现规范市场行为、降低执法成本、形成执法震慑的综合效果。建立完善针对市场违法苗头性问题的提醒告诫制度,对主观恶意较大、屡罚不改等以及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大力推进社会共治,调动消费者组织、专业化组织、新闻媒体、社会公众等各方面力量参与监督,实现市场、政府、社会协同治理。加强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强化舆情监测,提高发现和处置苗头性、趋势性问题的能力。(省市场监管局、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健全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完善信息归集公示机制,推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全面归集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并依法公示,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市场监管领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及信用约束工作,依法实施信用约束和限制,依法实行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依法追究违法失信责任。完善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错、重塑信用,推行守信联合激励。全面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设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明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根据企业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信用监管,综合运用各类信用评价结果,提高信用监管科学化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加快推进智慧市场监管。重点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安全监管、信用监管等方面,建设全省智慧市场监管数据中心,丰富拓展智慧监管应用场景。建设完善登记注册、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质量基础设施、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各类业务系统,提升政务服务智慧化水平,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系统自动比对、自动核验、智慧审批。加快推进“陇上食安”综合管理平台、特种设备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领域智慧监管能力。鼓励市场监管领域科研创新,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在综合监管、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的转化实施,围绕食品安全、电工电器、特种设备等领域,争取建设3家以上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35.增强市场监管基础能力。推进基层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人力、物力、技术资源、服务资源向基层集聚。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落实市场监管综合执法经费财政保障要求,统筹各方资源,改善基层市场监管部门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检验检测和执法装备等基础条件,提升基层监管现代化水平。推进市场监管人才培养,加强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加大专业人才的培养引进,健全人才评价体系,支持技术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分类评价和定向激励。(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
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和部门统筹协调,健全方案实施保障机制,有效调动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顺利实现本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推进市场监管现代化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力支撑,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落实。
(三)加强监测评估。
省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组织开展动态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有效做法,研究解决困难问题。
转自:甘肃省人民政府网站
就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当前经济热点问题作深入解读******
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是党的二十大后党中央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中央财办有关负责同志接受新华社等媒体记者提问,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回应当前经济热点问题。
明年我国经济运行有望总体回升
问:如何看待明年我国经济走势?
答: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从国际看,乌克兰危机延宕发酵,全球贸易形势不容乐观,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粮食和能源安全问题突出,世界经济可能面临滞胀局面;从国内看,经济恢复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经济社会风险点增多。
同时要看到,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资源要素条件可支撑。综合研判,明年世界经济增速可能明显下滑,而我国经济有望总体回升,形成一个独立的向上运行轨迹。一是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将给经济恢复带来重大积极影响,预计明年上半年特别是二季度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会加快恢复,经济活力加速释放。二是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叠加发力。今年已经出台实施的扩大有效需求、促进结构优化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政策效应将在明年持续显现。明年还要根据实际需要陆续出台新政策、新措施。存量政策、增量政策同向发力,将积极促进经济恢复发展。三是基数效应。今年经济增长低于预期,客观上造成今年经济基数相对较低,明年只要经济恢复正常增长,基数效应将对明年经济数据形成一定支撑。
面对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和风雨如晦的外部环境,我们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推动我国经济运行整体好转,但这不是“天上掉馅饼”,必须付出艰苦努力。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实现明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问:明年宏观经济政策将在哪些方面发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答:明年的宏观政策框架可概括为五大政策加六个统筹。
五大政策就是财政、货币、产业、科技、社会政策。对财政政策的要求是加力提效,明年要适度加大财政政策扩张的力度,提高政策效能,更好发挥财政撬动社会资金的杠杆作用。对货币政策的要求是精准有力,货币政策力度要够,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保持广义货币供应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增速同名义经济增速基本匹配。投向结构要精准,尤其要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绿色发展等领域。总的看,财政加力、货币有力,就是要确保社会总需求得到有效支撑,从而使得社会总供求在一个比较高的水平和质量上取得平衡,推动经济整体好转。当然,产业、科技、社会政策都非常重要,要加强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形成“1+1>2”的效果,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
六个统筹具有很强的年度针对性和问题导向性。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很多两难多难问题,要在多重约束下求得最优解,必须强化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其中关于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党中央决定优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实施,预计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会加快恢复,这将释放出巨大的活力,促进经济循环起来、运转起来,加快向潜在增长速度靠拢。
问:随着优化防疫二十条、新十条落地,各地感染数量在不断上升,如何应对感染数量增多对经济的负面冲击?
答:疫情暴发以来,我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我们用三年艰苦卓绝的努力,有效应对了全球五波疫情冲击,有效处置了国内100多起聚集性疫情,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有效守护。过去三年我国经济年均增长4.5%左右,明显高于世界平均水平。抗疫和发展的成绩有目共睹,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过去,在重症率、致死率高的情况下,我们严格防疫是必要的、正确的、负责任的。当前,病毒传染性强,但重症率、致死率显著降低,疫情防控主要矛盾发生了变化,而且我们利用这几年时间加强疫苗和药物研发应用,提高疫苗接种和医疗保障水平。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审时度势,科学优化防疫措施也是必要的、正确的、负责任的,都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按照党中央部署,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加强统筹衔接,有序组织实施,顺利渡过流行期,确保平稳转段和社会秩序稳定。平稳转段既是对公共卫生提出要求,也是对经济运行提出要求。实现平稳转段必须做好过渡期管理。为应对短期内感染数量增多造成的冲击扰动,当前关键是做好三件事:一是更好保障群众的就医用药,不出现大范围的医疗资源挤兑。二是保障产业稳定运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不能中断。三是要做好药品、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不能出现断供或价格大幅上涨。总之,困难是现实的、暂时的、难免的,要精心做好过渡期管理,曙光就在前面。
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
问:如何进一步深化供给侧改革,加强需求侧管理,找到二者结合点?
答: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贯穿经济工作全过程的主线。同时,总需求不足是当前经济运行面临的突出矛盾,必须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实现社会再生产良性循环。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是统一的,不是对立的,都是为了经济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旨是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提高经济全要素生产率和长期增长潜力。当前形势下,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举措应该有利于扩大总需求,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同时,扩大内需的政策举措应该有利于提升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有利于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经济的长期发展潜力,从而实现高水平的供需良性循环和动态平衡。
当前经济工作中有很多领域,都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的结合点,既能够提升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又有利于扩大当期需求。比如,我们迫切需要加快产业体系优化升级,这就需要加大制造业研发和技术改造的投资力度,加大新领域新赛道的投入。这些投入既是当期需求,未来产生高质量供给后,又会进一步创造有效需求。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就是典型成功案例。再如,今年不少南方省份由于干旱高热出现缺电现象,而在东北、华北、西北一些地方又有大量风电光电无法消纳,加大在电源布局、跨区域电力输送、智能电网等方面投入,既扩大当期需求,又提高能源体系效率,为未来的需求增长和能源转型创造条件。可以说,经济发展中的堵点、痛点、难点、空白点,都是可以大做文章的结合点。只要我们创造有利的体制机制环境,采取适当的政策引导,就能够使这些结合点变成经济的增长点,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问:当前,受疫情冲击最大的是消费,如何有效稳定消费增长?
答:针对这几年受疫情影响,老百姓收入增长放缓、预期下降,不敢消费、不便消费,存钱避险倾向上升的情况,要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采取强有力措施,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增加消费场景,使消费潜力充分释放出来。
要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提高消费倾向高、但受疫情影响大的中低收入居民的消费能力。适当增加消费信贷。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支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及时有效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给困难群众带来的影响。
针对住房、汽车、服务性消费等领域存在的一些限制性措施,要完善消费政策,支持住房改善、新能源汽车、养老服务、教育医疗文化体育服务等消费。如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继续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等。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提振市场信心
问:当前不少企业感到信心不足,如何提振市场信心?如何为民营企业尤其中小微企业创造更良好、更安心的发展环境?
答:当前,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较多,发展预期偏弱,信心不足。会议对这个问题高度重视,强调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对我国是否还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有各种不正确的议论,给社会信心和发展前景带来严重不良影响。对此,中央坚决亮明态度、毫不含糊。要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两个毫不动摇”。
一方面,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比如,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防止和纠正利用行政或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要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要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反对地方保护和行政垄断,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多空间。国企、民企、外企都要依法依规经营。
另一方面,要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要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具有的重要作用。比如,民营经济具有“五六七八九”的重要特征,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2021年,民营经济税收贡献已达59.6%,民营企业占市场主体96%,比重进一步提高。可以说,民营经济已成为保障民生、促进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
各级领导干部要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办实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加强中小微企业管理服务,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要围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谋划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要依法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恪守契约精神,推动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让广大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增强长远发展的信心。
问: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如何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
答:就业是民生之本,也是畅通经济循环的重要支撑和关键环节。近几年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就业难度加大,尤其是青年失业率有所上升,这将会是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突出问题。按照会议部署,明年要突出抓好稳就业工作。
一方面,要落实落细就业优先一揽子政策。财税、金融、投资、产业等政策实施都要坚持就业优先导向,疫情期间实施的减税降费政策该延长的就延长,该优化的就优化。另一方面,要支持发展就业容量大的产业和企业。不断壮大实体经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放宽准入、优化政策,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支持量大面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通过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政策支持灵活就业发展。此外,明年高校毕业生将超过1150万人,再创历史新高,要重点做好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加强就业培训,着力改善劳动者素质,提高就业人员与产业结构适配度。
总之,要让产业优化升级中产生的各类就业机会充分释放出来,要让更多市场主体和新就业形态在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后能够雨后春笋般地成长起来,不断提高经济发展的就业带动能力。
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问:疫情加速全球产业结构调整,如何提高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答:近几年,受逆全球化、新冠肺炎疫情、地缘政治冲突等多重因素影响,保持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遇到很大挑战。这次会议对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进行了全面系统部署。
一要坚定战略自信,练好内功、站稳脚跟。提升产业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关键是要以守正创新方式办好自己的事。我国拥有世界最完整的产业体系和潜力最大的内需市场,制造业规模占全球30%,是全球制造业的重要枢纽。这是我们应对风险挑战的坚强保障和最大底气。我们要坚守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这个根本,把各方面的优势和活力真正激发出来,抓紧补短板、锻长板,努力做到更好生存、持续发展。
二要聚焦自立自强,确保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我们要坚持底线思维,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夯实基础、加强储备三件大事。要聚焦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解决“卡脖子”问题。要大力提升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多渠道确保供应安全。
三要实现升级发展,全面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对于传统制造业,关键是加快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升竞争力,使得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基底更加坚实。制造业高端化不是都去搞芯片,服装家具都可以高端化发展。对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是加快前沿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开辟更多引领未来发展的新赛道。对于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关键是进一步优化产业生态,重视发挥市场力量,大力支持全产业链发展。
四要加强开放合作,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全球供应链调整是挑战也是机遇。现在欧洲、韩国、日本对华投资增长快,特别是中小企业对中国兴趣大,其中很多是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际技术+中国生产+世界市场是很好的模式。要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市场准入,要拓展科技、人才等领域的国际合作空间,努力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引进用好高端创新人才,吸引更多全球创新要素资源。
问:面对世界经济衰退、保护主义盛行,我国如何更好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和利用外资?
答:外资企业普遍关心自身在中国双循环、自主创新战略中的作用,这也决定其在华经营的长期信心。这次会议对吸引和利用外资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主要有四个方面内容:
一是扩准入。会议强调,国企、民企、外企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加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力度,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扩大开放。发挥好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和保税区等开放平台的先行先试作用,已宣布的外资准入政策要抓紧落地见效。
二是优环境。会议要求,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促进公平竞争,保障外资企业依法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标准制定,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要主动对照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标准经贸协议,深化国内相关领域改革。
三是强服务。会议强调,要针对性做好外资企业服务工作。加强同外商沟通交流,及时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外商来华从事贸易投资洽谈提供最大程度便利,推动外资标志性项目落地建设。同时,也要推动经贸人员常态化走出去招商引资。
四是抓重点。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支持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发展,保障各类口岸物流运输畅通,多渠道扩大先进技术及设备、能源资源产品和短缺农产品等进口。促进外资稳存量、扩增量,加大对重点国别和制造业等引资力度。要推进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守牢风险底线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问:如何有效防范和化解一些重大经济金融风险,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答:防范化解重大经济金融风险的重要思路,是做大经济实力这个分母,稀释风险这个分子。从中期看,我国最大的底气在于城镇化、工业化仍处于深入发展阶段,经济需求潜力大、发展韧性强、新的竞争优势不断形成;从近期看,最有力的依托在于保持经济合理增速,推动高质量发展,明年推动我国经济整体好转有很好的条件和基础。下一步,按照会议部署要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底线思维,标本兼治,短长结合,统筹好化险和改革,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关于房地产业风险。去年下半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明显走弱,近几个月来出现加速下滑,成为影响经济运行中一个重大风险因素。下一步要立足我国巨大需求空间支撑,持续优化需求侧管理,加大对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金融支持力度。中期要研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改革完善房地产相关土地、财税、金融等基础性制度,多渠道增加市场化长租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发展,有序构建房地产健康发展新模式。
二是关于金融市场和机构风险。从市场看,受美联储及多国央行高频次加息、市场预期不稳等影响,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国家股市下行、资本流出、汇率贬值等压力增大。党中央高度重视各类市场联动下行风险,在国务院金融委统筹指挥下,抓住主要矛盾,精准施策,近来我国股市、汇率、债市总体保持稳定运行。从机构看,我国大型国有金融机构的基础较为坚实,但个别中小银行、村镇银行、信托公司等较为脆弱。下一步要强化金融稳定保障体系,推动加强金融机构公司治理,严格高管、主要股东资质审核和行为监管,有效隔离产业资本和金融风险,引导金融机构找准定位,专注主业,不断夯实金融健康发展的微观基础。
三是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近年来,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增速总体放缓,但规模仍然较大,特别是部分地方债务压力不断增大,县市级地方政府债务尤为突出。我们坚持“开正门、堵旁门、化存量、控增量”,坚决禁止变相举债、虚假化债行为,防范地方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加大隐性债务处置力度。下一步要标本兼治,深化省以下财税体制改革,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夯实地方基本财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党政机关要坚持过紧日子。
我们相信,随着明年中国经济整体好转,改革开放不断深化,市场信心得到提振,各类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会在发展中得到有效化解,重大风险处置能力会在发展中得到不断增强,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一定可以守住,并在此基础上推动经济行稳致远,高质量发展。
问:明年房地产政策的侧重点是什么?如何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答:这次会议对房地产行业风险化解和可持续发展作出重要部署。会议认为,各部门、各地方只要认识到位,工作到位,持续抓好,房地产风险可以化解,市场可以实现平稳发展。
一是要充分认识到房地产行业的重要性。房地产链条长、涉及面广,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占GDP的比重为7%左右,加上建筑业则占到14%;土地出让收入和房地产相关税收占地方综合财力接近一半,占城镇居民家庭资产的6成,房地产贷款加上以房地产作押品的贷款,占全部贷款余额的39%,对于金融稳定具有重要影响,是外溢性较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行业。
二是要做好应对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在前期已出台多项政策基础上,会议从供给端、预期和需求端,以及促行业新模式转型等方面作出部署。
供给端方面。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扛起责任,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继续给行业提供足够的流动性,满足行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行业并购重组;完善相关房地产调控政策及制度。2022年已出台的政策要持续抓好,2023年还将出台新举措,侧重研究解决改善房企资产负债状况等。
预期和需求端方面。要着力改善预期,扩大有效需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比如,在住房消费等领域还存在一些妨碍消费需求释放的限制性政策,这些消费潜力要予以释放;结合落实生育政策和人才政策,解决好新老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鼓励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发展长租房市场;合理增加消费信贷,支持住房改善等消费。
三是要抓紧研究中长期治本之策。要深入研判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人口变化、城镇化格局,包括城市群都市圈、城市更新、再城市化等,研究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摆脱多年来“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模式。
总之,要高度重视当前房地产行业的问题和风险挑战,同时要看到,我国城镇化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潜力很大。近期密集出台的政策措施将逐步见效,各项政策措施还将继续完善。
(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新华社记者)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