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真实”才是《打开生活的正确方式》******
正在播出的剧集《打开生活的正确方式》热度值稳定,位列优酷平台在播剧的第二名。偏向合家欢的剧情和主打中年人生活图鉴的定位,集纳黄渤、梅婷、朱珠、田雨、王志飞、韩童生等一众实力派高口碑演员,不仅开播后未见大热,新近豆瓣评分更低至4.6分,有些令人难以置信。
业内人士认为,轻喜剧路线和“合家欢”电视剧的属性本具有最广泛的收视人群基础,然而也正因如此,人物设定不合理、故事展开和情节推进缺少“抓地感”,无法激发共鸣的时候,来自观众的低分与吐槽也会“火力”集中。这提醒着创作者们,现实题材创作需认真回归生活本地、紧扣时代节拍,才能与当代观众形成同频共振。
在酸甜苦辣中品味人生百态
虽说人间烟火气可以抚慰人心,但身处其中却也不得不品尝各种酸甜苦辣。《打开生活的正确方式》涉及了当代中年人面对的职场关系、情感纠葛、子女教育、父母代际观念冲突等多元的现实话题。主创选择用轻喜剧的形式应对“困顿中年”的沉重性,在拆解种种生活烦恼的同时,找寻“笑着前行”的慰藉与力量。
当初恋女友和现任妻子坐在一辆车中,对中年男人来说是一个什么样的修罗场?由黄渤饰演的汽车销售公司经理边亮,一边开着车一边小心翼翼地引导话题走向,生怕妻子产生什么误会。俗话说“人到中年万事忧”,刚刚置换了一套大房子、并且即将升任公司副总的边亮春风得意之际却突逢“惊喜”,从总公司空降来考察人事的领导,竟然是自己的初恋女友冬晓。二十年前两个人的分手并不愉快,如今的冬晓也没打算公私分明,不仅明示自己要介入边亮的婚姻感情生活,还在工作中处处针对。等焦头烂额的边亮好不容易化解了与初恋女友之间的尴尬关系,几乎板上钉钉的晋升副总的机会又被空降来的董事长亲戚抢走。努力工作多年却不敌竞争对手的血缘关系,边亮在找朋友发泄完满腹牢骚后回归了平常心,显示出当代中年人特有的应对外界纷扰的“钝感力”。
公司里不顺心,回到家里又要面对不同代际关系的烦心事。儿子学习成绩不好,夫妻两个想着把儿子送出国留学,却被中介骗走一百万,而儿子对出国留学又非常抵触。小的不听话,老的也不省心。边亮的“老顽童”父亲,就喜欢和孙子一起打网游……《打开生活的正确方式》就是用这样细碎却娓娓道来的方式,勾勒着中年生活的种种尴尬与烦恼。
出色演技撑不起套路化情节和不合理人设
在《打开生活的正确方式》里,黄渤、梅婷、朱珠、田雨、王志飞、韩童生等“中戏骨”、“老戏骨”贡献了出色的演技,他们的表演松弛自然、贴近生活,符合各自的年龄和身份特征。例如黄渤在表现成熟与洒脱的同时,也演出了中年人满满的疲惫感。
不过,让观众信服的人物设定,不能仅靠演员的演技支撑。例如由朱珠饰演的冬晓不仅事业有成,而且明艳动人、美丽大方。而面对这样一个优秀前女友的“咄咄逼人”,虽然边亮对婚姻和妻子的态度始终“坚定不移”,但情节展开中又出现了许多“迷惑行为”。在初恋女友冬晓提出一起去试婚纱的要求后,边亮不仅答应还很快乐地拍了四套婚纱照;日常工作中两人的身体接触也缺少应有的“边界感”,这就与男主思虑成熟、做事稳重的人设有些自相矛盾。此外,剧中围绕着边亮和前女友之间的戏剧性“名场面”也过于频繁与刻意,也难怪不少网友们对此类情节心生反感——无论中年生活是一地鸡毛的热闹嘈杂,或静水微澜的岁月画卷,众多实力派演员都值得更真挚鲜活的故事,或者更有讨论价值的话题深度,而不应让观众打出“太俗套”的低分。(本报记者 卫中)
(来源:文汇报 2023年2月3日 第6版)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